讲师与讲师经纪公司收益比例分成
发布日期:2015-06-24浏览:5067
刚刚出道的讲师知名度低,较少有培训机构知晓,这时,讲师可以考虑与讲师经纪公司合作。具体怎样合作,关键一点就是讲师与讲师经纪公司之间的收益比例分成问题。
目前,中国培训界讲师经纪公司数量还很少,规模属于小而散。他们在讲师推广方面有一定的经验,但对于进一步提升讲师品牌还略显能力不足,但这并影响讲师与之合作。除此公开称谓是讲师经纪公司的除外,培训界还有一些自诩、号称也是讲师经纪的公司,他们实际是讲师课程代理机构,只是把讲师被动的推销给培训机构。讲师能力尚可,讲师经纪公司也愿意包装、推广讲师,则二者一拍即合,接下来就是签约合作了。
讲师与之合作时,根据经纪公司的定位、规模、实力大小,在收益比例分成上,可考虑以下三种情况。
1.若对方仅是打着讲师经纪公司旗号的讲师(课程)代理公司,讲师收益比例可为7成(7:3)。这样的公司手里有一些培训机构名单,仅是把具备培训能力讲师的空余时间卖出去,这样的公司就可以看成仅是销售员性质,销售提成比例达3成已经可以了。
2.若对方确实是真真切切的讲师经纪公司,可以对讲师有一些包装,比如讲师培训市场定位、讲师培训风格提炼、讲师多渠道宣传等,讲师经纪可以凭借自身的运作水平,把讲师的价值与品牌提升上去,则讲师收益比例可为6成(6:4)。
3. 若对方确实是真真切切的讲师经纪公司,可以对讲师有一些包装,并且也承诺能保证一定的授课量,比如一年最少培训60天,则讲师这时收益比例可为5成(5:5)。
由此可见,讲师与讲师经纪公司之间的收益比例分成,没有必要争来争去,真正比例的确定其实是客观的。讲师与讲师经纪公司之间合作,看到底是谁付出的多一些,看到底是讲师品牌硬一些还是经纪公司品牌硬一些。只要双方都实事求是地分析自己,并且承认对方的价值,这个收益比例划分就不是问题。